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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协议(代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代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当协议具备《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条件时,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代理协议(代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代理协议和代理合同的区别

代理协议和代理合同的区别就在于这两者的内容特征,因此在对其进行区分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才是可以有效。那么今天就跟我一起来看看代理协议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代理协议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既然是由代理人代本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的,则与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同属为他人服务,二者在此点上相类似。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事实行为。
(2)代理属于对外(即本人与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不对外也就无所谓代理:而委托则属于对内关系,即其存在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
(3)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的成立应有受托人承诺,若受托人不为承诺,则合同不能成立。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虽为不同的制度,但二者也有联系。如果委托人所委托的事务须对外为法律行为时,则一般都有代理权的授予。于此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就成为代理中的基础关系,代理不过是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一种手段。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代理都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关系,都伴随委托合同而生。有委托合同而无代理,或者虽有代理而无委托合同的情形,也并不鲜见。
二、委托合同是什么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三、代理合同是什么
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看到这里,我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对这两者进行区分的时候,是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才是可以。好了以上就是代理协议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代理协议(代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3、代理协议和代理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

代理协议也称代理合同,它是用以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代理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委托事务的行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还可以是有经济意义的行为(如整理账簿)和单纯的事实行为(如抄写文件)。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4、代理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纳米系列产品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业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3)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 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产品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申请特价乙方同意除外)。

(4)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乙方认定 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乙方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与乙方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 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9)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10)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①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②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③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1)甲方如非_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12)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甲方向客户递交的有关乙方业务,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使用此产品;甲方提交的客户资料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泄露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乙方的售后服务可对甲方,可向客户。

(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10)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1、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2、甲方成为乙方 代理商后,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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