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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车未挂牌就上路 官方回应(邯郸永年城管车辆无牌上路,为什么呢?)

城管车辆无牌上路,交警部门该如何执法?

河北邯郸永年区的居民向媒体爆料,称当地有大量城管车辆违规上路,不仅没有车牌,还不遵守交通规则。记者赶到现场,发现永年区的广府大街上,有一辆永年城管环卫的道路清扫车,正如居民所说,没有挂牌照,却在路上行驶清扫。永年区的另一条路上,也有一辆同样没有牌照的清扫车,正在作业中。

不止清扫车,一些洒水车也是无牌上路,并且还违反交通规则。在路口,一辆洒水车直接占据了直行车道,却要右转弯。这种不按照道路指示标线行驶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

邯郸永年区交巡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车牌的机动车是不能上道的。他们说,他们已经向政府反映过城管部门的问题,也给城管部门发过函,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对,我们交警队已经尽了力,但是现在还没有回音。”

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这是交规的基本常识。即使是未登记的机动车,也要取得临时牌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办相应的牌证、标志,还可以对驾驶人处以罚款等处罚。

清扫车、洒水车在作业时,依法享有特殊的通行权,比如在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它们仍然要履行悬挂号牌的义务。号牌是确认车辆登记信息的主要方式,比如,当车辆因违法被抓拍时,需要通过号牌来确定车主,从而通知当事司机接受处罚。如果不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就有可能逃避法律责任。

城管车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车辆,上路不悬挂号牌,无疑是明知故犯。明明收到了交警的发函,却依然我行我素,是不是有一种特权思维在作祟?这些城管车辆不悬挂号牌,树立了不良的榜样,如果有更多公共部门的车辆效仿,岂不是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更多隐患?无论如何,对交通安全法规的遵守,不能变成谁权大谁就能违法的事。

公共部门不带头守法,也可能动摇民众对法治的信任。特种车辆因为特殊的功能,为了工作的方便,享有与普通车辆不同的通行权,但并不意味着它们拥有“特权”。该遵守的交规,特种车辆理应严格遵守。故意不悬挂号牌,像“特权车”一样招摇过市,让平日里小心翼翼遵守交规的群众怎么想?法治缺乏威信,法律就会失去尊严,执法工作就难以顺利开展。

针对城管车辆无牌上路的现象,当地交警部门的态度也十分暧昧。尽管在面对记者采访时,交警部门表明已经向城管反映了情况,但并没有依法实施查扣等惩治手段。有关法律如何处置不悬挂号牌行为规定得清清楚楚,没有丝毫模糊空间。若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管理者不真正接受教训,缺乏实质性处罚,自然就没有纠正整改的动力。如此看来,交警部门执法的拳头恐怕有些软绵绵,执法者有失职渎职之嫌。

从深层次讲,交警部门还存在回避矛盾、逃避担当的问题。交警是否因为与城管同属政府职能部门,而对违法车辆“网开一面”?或者说,执法者是否受到了某种压力,而让执法的拳头不敢出击?有关部门在开展责任调查时,不仅要追究城管车辆不悬挂号牌的直接法律责任,还要追究交警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政责任。当地要从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高度,针对未有效查处城管车辆不悬挂号牌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反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实施逾越法律的行为。面对违法现象,执法者理应一视同仁,及时果断实施查处。面对公共部门内部的执法对象,执法者不徇情不退缩,拿出“硬碰硬”的责任感和担当感,才能给人民最大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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